議會(huì )解除總理職務(wù),蒙古國憲法法院:違憲
0
當地時(shí)間10月22日晚,議會(huì )院違蒙古國憲法法院宣布,解除國家大呼拉爾(議會(huì ))解除贊丹沙塔爾總理職務(wù)的總理職務(wù)決定違反憲法。憲法法院的蒙古裁定即刻生效,這意味著(zhù)國家大呼拉爾此前做出的國憲解職決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。
△贊丹沙塔爾(資料圖)
本月17日,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全體會(huì )議投票決定,議會(huì )院違解除贊丹沙塔爾總理職務(wù)。解除
贊丹沙塔爾1970年出生于蒙古國巴彥洪戈爾省??偫砺殑?wù)他曾于2004年、蒙古2008年、國憲2016年、法法2020年當選國家大呼拉爾委員,議會(huì )院違2009年至2012年任蒙古國外交部長(cháng),解除2012年至2013年任蒙古人民黨總書(shū)記??偫砺殑?wù)2017年至2019年任政府辦公廳主任,2019年至2024年任國家大呼拉爾主席,2024年7月任總統辦公廳主任。今年6月13日凌晨,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(議會(huì ))全體會(huì )議決定任命贊丹沙塔爾為新一任總理。(總臺記者 敖翔)
